封建與宗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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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礼社会的封建关系从属于宗法关系,等级并不需要契约维护。只要礼法尚能发挥作用,同侪审判就是多余的。审判是亲亲之义失败后的紧急补救措施,正如战争是审判失败后的紧急补救措施(大刑用甲兵),性质上类似普通法所谓“法律不限制亟需(necessary)”的亟需,只能是武断的准战争权力。如果社会还能维持秩序,那就根本不需要也不应该举行审判。如果审判举行,那就证明秩序已经不可能维持。“刑”是周礼共同体针对外邦人的政治措施,只存在是否有效的问题,不存在是否公正的问题。公正意味着人人各得其分,这是礼学的内容。“刑不上大夫,礼不下庶人”体现了周代城邦的军事殖民性质,共同体孤悬在野人—土著—庶人的汪洋大海当中。贵族只有在叛国状态下才会脱离共同体,沦为刑法的对象。“大刑用甲兵”体现了,兵刑文化是礼法文明的必要补充。刑法既然属于政治的指南和兵法的旁支,当然不需要太具体的规范。相反,礼法的疏注永远不会有尽头。

宗法是各等级和各族群的衔接点,在数百年的互动和演进中自我强化,依靠血缘纽带的原始力量,反而成功地造就远东历史上第一个超越血缘的文明共同体——诸夏。王国维说:“周之所以纲纪天下。其旨则在纳上下于道德,而合天子、诸侯、卿、大夫、士、庶民以成一道德之团体。”这里的道德可以理解为“婚姻和继承权制度的柔性规训”。周人的天子、诸侯、卿、大夫、士、庶民全都是多族群镶嵌的马赛克,没有宗法就不能片刻安宁。周羌世婚联盟是这种结构的原型,早在剪商成功以前就已经构成西部联盟的内核,犹如罗马-萨宾联盟之于意大利同盟。封建东土是西部成功经验的放大,确实解决了殷式殖民主义无法解决的血缘—巫术—德性边界问题。多元文化遗产的相互刺激对百家争鸣颇有贡献,遗风余韵及于战国。

天子为大宗,诸姬为小宗。诸侯为大宗,世卿为小宗。世卿为大宗,大夫为小宗。王室的血缘呈阶梯状下降和扩展。同姓不婚,天子与诸侯、诸侯与诸侯、诸侯与世卿、世卿与世卿、世卿与大夫、大夫与大夫互为甥舅。各族群精英阶级的血缘呈网络状混合,网络之下的平民退出了公共事务。任何新族群加入网络,只需要少数精英接受礼乐,大多数民众无须改变习俗。礼乐将仲裁权交给了周文王的继承者,保证宗周的和平笼罩各诸侯。任何一方如果不肯像楚人一样自认蛮夷,就不能擅自发动违礼的战争。礼乐征伐自天子出,因为仪式和战争本来就是一回事。天子的仲裁权源于天命,是他们以德配天的奖赏,不是固有和永恒的。“天命靡常,唯德是辅。”“明德”之道在于“保民”,人事的性质大大加强。巫史由法术实验室的技术员变成政治箴言馆的管理员,不再拥有大规模杀伤性法术的操作权,政治重要性和自恋的性格锐减。西周一代的“史”发言,通常从援引先例开始,对照当前局势,通过格局的相似性预见未来。“资治通鉴”意义上的史学不仅直接起源于这种政治算命技术,而且根本目标仍然在此。

嫡长子继承权构成宗法制度的核心,非如此不足以建立正统性的客观标准,确定权位和产业的合法性。君主对僭主的排斥,直接对应嫡长子排斥庶子的权利。在一夫多妻制的东方,宗法制度是阻止恶性竞争的主要壁垒。周人早在唐太宗之前,就明白了“大位不可以智取”的重要性。正统主义意味着人力对天意的敬畏、功德对出身的敬畏、智慧对原则的敬畏,恰好就是僭主政治“唯才是举”“王侯将相宁有种乎”“兵强马壮者为天子”的反面。礼法是培养敬畏的学校,观念的柔性约束渐渐沉淀为制度的刚性约束。习俗渐渐内化为本能,“从心所欲不逾矩”的礼乐黄金时代就开始了。嫡系继承人既是殷周王室、诸侯公卿的血胤交汇所钟,又是公族和小宗共同的德性源泉,犹如一棵参天大树,将不断分支的树根深入地下,盘根错节的潜在势力远远超过了地面上的有形力量。扶植公室的分枝往往消耗了公室原本可以独占的资源,使后者貌似软弱无力,然而只要分枝没有凋残殆尽,无论多么强大的突然袭击都不可能砍倒大树。绝对君主制名副其实的“孤家寡人”不能理解这种软弱的强大,因为他们强大的软弱完全依靠攫夺保护自己的缓冲力量。他们践踏脚下的散沙,因此觉得只有自己强大,然而因为他们脚下只有散沙,所以经不住任何觊觎者的突然袭击。宗法制度将有机性赋予原本不会存在的共同体,绝对君主制依靠有机体瓦解为散沙释放的能量生存。

在当时人的观念中,世职的财产性质比物质资源更强。法器和武器密切对应血缘的德性和荣誉,私有性质极强。土地和食物的公共性质反而比较突出。土地供应并不紧张,分配单位是诸侯或氏族。井田制虽然并不可靠,但迁移和重新划分土地实属司空见惯,很难想象个人拥有脱离氏族的绝对土地所有权。 “染指于鼎”的故事说明:贵族举行分享野味的宴享,符合礼法,如果个人独享,反而不合传统。西周封建依托血缘纽带,接近早期罗马,而非西欧封建。氏族和邦国都对土地享有某种模糊的权利,但氏族内部的权利边界却模糊不清。周天子行使的仲裁权在性质上属于族长权,正义取决于当事各方在宗法-血缘树上的相对位置,物权的性质并不重要。

宗法封建制将周人的势力范围纳入了大家庭,自始就怀有借助亲亲、尊尊之义,降低战争烈度的动机。“六师”或“八师”的贵族性格和荣誉性质,直到春秋初年仍是平民可望而不可即的机构。女性完全退出了战争。殷人征发族人,人数超过全邑所有壮年男性。墓葬显示他们几乎人人经常使用和修理武器,巫史和女性都习惯于实战。周人大规模征发民兵,已经是春秋末季封建解体时期的事情,从来不曾征发妇女。《诗经》描绘的村社春秋二祭其实已经包含了后人艳称的“寓兵于农”训练,但气氛异常宁静和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