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封建與宗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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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禮社會的封建關系從屬於宗法關系,等級並不需要契約維護。只要禮法尚能發揮作用,同儕審判就是多余的。審判是親親之義失敗後的緊急補救措施,正如戰爭是審判失敗後的緊急補救措施(大刑用甲兵),性質上類似普通法所謂「法律不限制亟需(necessary)」的亟需,只能是武斷的准戰爭權力。如果社會還能維持秩序,那就根本不需要也不應該舉行審判。如果審判舉行,那就證明秩序已經不可能維持。「刑」是周禮共同體針對外邦人的政治措施,只存在是否有效的問題,不存在是否公正的問題。公正意味著人人各得其分,這是禮學的內容。「刑不上大夫,禮不下庶人」體現了周代城邦的軍事殖民性質,共同體孤懸在野人—土著—庶人的汪洋大海當中。貴族只有在叛國狀態下才會脫離共同體,淪為刑法的對象。「大刑用甲兵」體現了,兵刑文化是禮法文明的必要補充。刑法既然屬於政治的指南和兵法的旁支,當然不需要太具體的規范。相反,禮法的疏注永遠不會有盡頭。 宗法是各等級和各族群的銜接點,在數百年的互動和演進中自我強化,依靠血緣紐帶的原始力量,反而成功地造就遠東歷史上第一個超越血緣的文明共同體——諸夏。王國維說:「周之所以綱紀天下。其旨則在納上下於道德,而合天子、諸侯、卿、大夫、士、庶民以成一道德之團體。」這裡的道德可以理解為「婚姻和繼承權制度的柔性規訓」。周人的天子、諸侯、卿、大夫、士、庶民全都是多族群鑲嵌的馬賽克,沒有宗法就不能片刻安寧。周羌世婚聯盟是這種結構的原型,早在剪商成功以前就已經構成西部聯盟的內核,猶如羅馬-薩賓聯盟之於意大利同盟。封建東土是西部成功經驗的放大,確實解決了殷式殖民主義無法解決的血緣—巫術—德性邊界問題。多元文化遺產的相互刺激對百家爭鳴頗有貢獻,遺風余韻及於戰國。 天子為大宗,諸姬為小宗。諸侯為大宗,世卿為小宗。世卿為大宗,大夫為小宗。王室的血緣呈階梯狀下降和擴展。同姓不婚,天子與諸侯、諸侯與諸侯、諸侯與世卿、世卿與世卿、世卿與大夫、大夫與大夫互為甥舅。各族群精英階級的血緣呈網絡狀混合,網絡之下的平民退出了公共事務。任何新族群加入網絡,只需要少數精英接受禮樂,大多數民眾無須改變習俗。禮樂將仲裁權交給了周文王的繼承者,保證宗周的和平籠罩各諸侯。任何一方如果不肯像楚人一樣自認蠻夷,就不能擅自發動違禮的戰爭。禮樂征伐自天子出,因為儀式和戰爭本來就是一回事。天子的仲裁權源於天命,是他們以德配天的獎賞,不是固有和永恆的。「天命靡常,唯德是輔。」「明德」之道在於「保民」,人事的性質大大加強。巫史由法術實驗室的技術員變成政治箴言館的管理員,不再擁有大規模殺傷性法術的操作權,政治重要性和自戀的性格銳減。西周一代的「史」發言,通常從援引先例開始,對照當前局勢,通過格局的相似性預見未來。「資治通鑑」意義上的史學不僅直接起源於這種政治算命技術,而且根本目標仍然在此。 嫡長子繼承權構成宗法制度的核心,非如此不足以建立正統性的客觀標准,確定權位和產業的合法性。君主對僭主的排斥,直接對應嫡長子排斥庶子的權利。在一夫多妻制的東方,宗法制度是阻止惡性競爭的主要壁壘。周人早在唐太宗之前,就明白了「大位不可以智取」的重要性。正統主義意味著人力對天意的敬畏、功德對出身的敬畏、智慧對原則的敬畏,恰好就是僭主政治「唯才是舉」「王侯將相寧有種乎」「兵強馬壯者為天子」的反面。禮法是培養敬畏的學校,觀念的柔性約束漸漸沉淀為制度的剛性約束。習俗漸漸內化為本能,「從心所欲不逾矩」的禮樂黃金時代就開始了。嫡系繼承人既是殷周王室、諸侯公卿的血胤交匯所鐘,又是公族和小宗共同的德性源泉,猶如一棵參天大樹,將不斷分支的樹根深入地下,盤根錯節的潛在勢力遠遠超過了地面上的有形力量。扶植公室的分枝往往消耗了公室原本可以獨佔的資源,使後者貌似軟弱無力,然而只要分枝沒有凋殘殆盡,無論多麼強大的突然襲擊都不可能砍倒大樹。絕對君主制名副其實的「孤家寡人」不能理解這種軟弱的強大,因為他們強大的軟弱完全依靠攫奪保護自己的緩沖力量。他們踐踏腳下的散沙,因此覺得只有自己強大,然而因為他們腳下只有散沙,所以經不住任何覬覦者的突然襲擊。宗法制度將有機性賦予原本不會存在的共同體,絕對君主制依靠有機體瓦解為散沙釋放的能量生存。 在當時人的觀念中,世職的財產性質比物質資源更強。法器和武器密切對應血緣的德性和榮譽,私有性質極強。土地和食物的公共性質反而比較突出。土地供應並不緊張,分配單位是諸侯或氏族。井田制雖然並不可靠,但遷移和重新劃分土地實屬司空見慣,很難想象個人擁有脫離氏族的絕對土地所有權。 「染指於鼎」的故事說明:貴族舉行分享野味的宴享,符合禮法,如果個人獨享,反而不合傳統。西周封建依托血緣紐帶,接近早期羅馬,而非西歐封建。氏族和邦國都對土地享有某種模糊的權利,但氏族內部的權利邊界卻模糊不清。周天子行使的仲裁權在性質上屬於族長權,正義取決於當事各方在宗法-血緣樹上的相對位置,物權的性質並不重要。 宗法封建制將周人的勢力范圍納入了大家庭,自始就懷有借助親親、尊尊之義,降低戰爭烈度的動機。「六師」或「八師」的貴族性格和榮譽性質,直到春秋初年仍是平民可望而不可即的機構。女性完全退出了戰爭。殷人征發族人,人數超過全邑所有壯年男性。墓葬顯示他們幾乎人人經常使用和修理武器,巫史和女性都習慣於實戰。周人大規模征發民兵,已經是春秋末季封建解體時期的事情,從來不曾征發婦女。《詩經》描繪的村社春秋二祭其實已經包含了後人豔稱的「寓兵於農」訓練,但氣氛異常寧靜和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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